以前的死刑犯枪毙后,尸体为什么不给家属,而是拉去火葬场烧了?_百度...
处理死刑犯尸体需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执行死刑后,法院会通知家属领取骨灰,但尸体直接火化。两个核心原因: 法律流程效率考量:死刑执行需确保全程留痕,尸体直接移交火葬场可减少中间环节的意外风险。
警察在枪毙死刑犯后不让家属领全尸、直接拉到火葬场,主要有以下原因:避免家属二次心理伤害:枪决或注射死刑会使遗体面容损伤,出现面部狰狞、器官外露等情况。若直接将这样的遗体交还给家属,可能会让家属遭受长期的心理创伤。而以骨灰形式交付,相对更容易被家属接受。
因为担心家属把遗体卖掉,或者卖掉器官,所以当死刑犯枪毙以后,才会直接拉到火葬场,我觉得这样做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如果有的死刑犯选择器官捐赠,就会在枪决之后,进行器官摘除,完好的器官就会被医学上救治他人。器官摘除完国家也是要将死刑犯拉往火葬场进行火化,交到家属的也是最终的骨灰盒。
没有亲人的,就会被弃尸荒野了。而现代的行刑,不会大张旗鼓的去宣传,行刑的场所更是会安排临时封闭,刑场附近远远的地方就会有武警值守,无关人员根本不能靠近,更别说看看了。不过在枪决后,犯人的尸体是不会让其家属领走的,而是直接被送到火葬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