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1517—1648年)
1、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 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是指基督宗教在16世纪至17世纪进行的一次改革 。一般认为宗教改革始于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结束于1648年的威斯特法伦和约。
2、改革代表人物是马丁路德、加尔文和慈运理,以及其后发展出来的基督教新教教派。学术界一般认为,欧洲宗教改革开始于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结束于1648年《威斯特法伦和约》的出台。宗教改革是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基督教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3、近代国际法的形成是以主权国家的建立为标志的。威斯特伐利亚公会承认了神圣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许多邦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于是,在欧洲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独立的主权国家。威斯特伐利亚公会以及在会议上签订的合约确立了国家主权平等、领土主权等原则,从而为近代国际法奠定了基础。
